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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27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政妇儿工委办发〔2021〕5号)要求,现将拟推荐参评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8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评选资格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妇儿工委办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951-6889602;邮箱ycsfegwb@163.com)。

一、拟推荐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参评先进集体(5个):

1.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银川市妇女联合会

3.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4.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5.银川市贺兰县教体局

二、拟推荐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参评先进个人14名):

1.许  欢  银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科长

2.吴继红  银川市政府督察室督查一科科长

3.马思远  银川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4.陈巧芳银川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5.孙晓丽  银川市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6.陈  杰  银川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7.牛有刚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8.  韵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艺术科科长

9.  郭艳玲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发展和妇幼健康科科员

10.李  晶   银川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统计科科员

11.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副局长

12.关丽荣 银川市金凤区妇联主席妇儿工委办主任

13.  彦  银川市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14.马晓梅 银川市永宁县妇联主席、妇儿工委办主任      


银川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