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治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政妇儿工委办发〔2021〕5号)要求,现将拟推荐参评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评选资格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妇儿工委办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951-6889602;邮箱ycsfegwb@163.com)。
一、拟推荐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参评先进集体(5个):
1.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银川市妇女联合会
3.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4.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5.银川市贺兰县教体局
二、拟推荐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参评先进个人(14名):
1.许 欢 银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科长
2.吴继红 银川市政府督察室督查一科科长
3.马思远 银川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4.陈巧芳 银川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5.孙晓丽 银川市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6.陈 杰 银川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7.牛有刚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8.夏 韵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艺术科科长
9. 郭艳玲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发展和妇幼健康科科员
10.李 晶 银川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统计科科员
11.程 岗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副局长
12.关丽荣 银川市金凤区妇联主席、妇儿工委办主任
13.杨 彦 银川市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14.马晓梅 银川市永宁县妇联主席、妇儿工委办主任
银川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