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银川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校教育及家庭教育密切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家校共育强大合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王 勇 银川市副市长
副主任:刘战武 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红梅 银川市妇联主席
王亚斌 银川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杨军利 银川市民政局局长
马晓飞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刘 涛 银川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张 芳 银川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胡志平 银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程利云 银川市总工会副主席
徐 勇 银川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永晖 兴庆区副区长
李文陈 金凤区副区长
谢乐军 西夏区副区长
马 波 灵武市副市长
马 燕 永宁县副县长
陈 娜 贺兰县副县长
银川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刘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具体事宜。
二、主要职责
市妇联:将家庭教育优秀典型纳入“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激励表彰范畴,挖掘优秀家庭中涌现出来的家庭教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规划全面落实。依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阵地,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与妇联、关工委等共同办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推动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规划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师资培训,推动和规范家庭教育教材及服务产品使用。
市民政局:负责将完善家庭教育服务功能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指导街道乡镇建立家庭指导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或台账,重点摸排所辖社区特殊困境儿童家庭情况,逐步建立登记报告制度,与妇联、教育、卫生计生、关工委等共同做好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与教育、妇联等部门共同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
市卫计委:会同教育、妇联负责指导家庭推进0—3岁儿童早期发展,发挥好孕妇学校的职能。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推动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开发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市文明办:负责将家庭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等重要内容,推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互动的教育网络。
市科协:负责协调推动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家庭科普教育相关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在职工密集的场所举办家庭教育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