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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惠琴

    发布日期:2016-02-28

 “三八红旗手”先进事迹 

                                   ——常惠琴 

常惠琴,1963年10月出生,1982年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总支书记。 

该同志始终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把“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视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从思想、作风上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竭诚奉献、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人社工作和党的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曾获“银川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在2014年被县委、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一、 讲政治、顾大局,党性修养强,政治觉悟高 

作为一名有二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她爱党、爱国、更爱自己的工作,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常参加各种理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二、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促“三个文明”建设 

落实党总支书记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开展了“守纪律 讲规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政两不为”活动,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运用“三定两评一应用”严格考评干部绩效,提升工作执行力,组织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服务效能,以作风大转变促进人社工作大发展。 

三、 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人社工作取得新突破 

人社工作涉及到老百姓“生老病死”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群众极为敏感。作为单位一把手,她拿出巾帼不让须眉的胆识和气魄,团结和带领人社局干部职工,为百姓谋福利。她任职以来,人社系统各项业务工作始终走在全区前列,先后获得过“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先进单位”的称号,她也曾获得过“全区养老保险先进个人”称号。 

为了人事人才及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的稳妥推进,2015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人员62名,招录“三支一扶”大学生56名,事业单位实习生30名,引进高技能人才12人;实施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为全县213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兑现了工资待遇;完成了第四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为了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她多方呼吁,争取政府投资,在全区率先启动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目前参保10189人缴费2.53亿元,财政补贴资金3.58亿元,领取待遇3473人,解决了部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推进了社会保障卡建设工程,发放了社会保障卡19.19万张,基本实现了参保人员人手一卡。      

为了解决就业难问题,她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等就业创业专题活动,重点针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城乡富余劳动力及生态移民开展创业能力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转换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她用好用活各项就业优惠政策,结合县情制定出台了《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扶持就业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602.5万元,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103.4万元,援企稳岗资金4458万元,安置公益性岗位280人。 

为了实施维权工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化建设,加强了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接待来访322起,时效内结案率100%。加大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力度,受理了农民工工资投诉121起,涉及农民工3013人,涉案金额6770万元。 

四、改善办公环境,实现人社系统办公环境改造升级 

为使永宁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能够顺利竣工验收,她多方协调,今年7月完成了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并通过了相关部门质量验收,8月10日整体搬迁入住,实现了人社系统办公环境的改造升级。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女领导干部,她认为,虽然自己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距离上级要求很有很大差距,今后要正视不足,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娴熟的业务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严格约束自己,坚决抵制不良诱惑的侵蚀,做一名脚踏实地、清正廉洁的基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