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姐妹们,打破沉默!对暴力,说“不”!
11月24日上午,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三级妇联在中山公园妇女之家开展“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宣传活动。现场播放了“三分钟读懂反家暴法”视频,发放《反家暴法知识读本》《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各类宣传品800余份。邀请宁医大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妇科、内分泌、耳鼻喉、心内等专家进行了义诊!
那么,什么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小编带你去了解一下
1999年,联合国大会将11月25日定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每年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到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的十六天,是联合国倡议的“消除性别暴力十六日”。在这期间,世界各地包括中国,会开展多样的倡导及教育活动,即是“十六日行动”。
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是当今世界上最普遍、最持久和最具破坏性的侵犯人权行为之一。
根据联合国的定义,“针对妇女的暴力”,指公共生活或私人生活中发生的基于性别的任何暴力行为,这种暴力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妇女受到身心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苦,也包括威胁采取这种行为,胁迫或任意剥夺自由。因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现象:
(a)家庭中发生的身心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对家庭中女孩的性虐待、与嫁妆问题有关的暴力、配偶强奸、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和对妇女有害的其他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以及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b)一般社区中发生的身心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工作场所、教育机关和其他地方发生的强奸、性凌虐、性骚扰和胁迫、贩卖妇女和强迫卖淫;
(c)由国家所施行或允许发生的对妇女的身心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不论在何处发生。
(d )在武装冲突情况下侵犯妇女的人权,尤其是谋杀、强奸、性奴役和强迫怀孕;强迫绝育和强迫堕胎、胁迫/强迫使用避孕药具、溺杀女婴和产前性别选择等。
摘自:(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1995年9月15日,中国北京,113-115段)
什么是基于性别的暴力
——是以性别为基础的暴力,以性别和性倾向为由进行施暴行为。
它包括施加身体的、心理的或性的伤害或痛苦、威胁施加这类行动、压制和其他剥夺自由行动。表现为肢体暴力、性暴力、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摧残、精神控制等形式。
什么是消除性别暴力的16日行动
消除性别暴力的16日行动是一项全球性活动,11月25日,国际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日到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就是为了象征性地将针对妇女的暴力与人权联系起来,从而彰现这种暴力就是对于人权的践踏。16日行动期间,世界各地包括中国,政府、个人、各种群体等通过各种方式来倡导消除针对妇女的各种形式的暴力活动。
性别暴力有何特点
它广泛存在于不同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的人群中;常常隐藏在亲密伴侣之间;暴力一旦发生而未受到干预,就非常容易重演。
性别暴力有何危害
它是对受害者基本人权的侵犯;它会使目睹暴力的儿童学会以暴力解决问题;它破坏社会公正,阻碍性别平等;它不仅伤害妇女,也伤害男人。
对性别暴力说:不!
对性别暴力零容忍
承诺不施暴
不对暴力沉默
面对施暴,不做旁观者
关心和帮助自己周围的人
当暴力发生时,及时向警方或基层社区、妇女组织等相关机构求助
姐妹们,如果你遇到或身边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请记得拨打12338妇女维权电话
为自己的安全再加一道“防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