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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挂牌设立三处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 家暴受害人可就近鉴定

    发布日期:2016-11-30
 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但由于家庭暴力隐蔽性、复杂性的特点,致使许多家暴受害者因缺乏有效证据,举证困难,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根本保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更加有效地遏制家庭暴力,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免受家庭暴力侵害,以家庭平安和谐促进平安银川建设。银川市司法局、妇联在宁夏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建立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

?新建立的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主要受理司法机关和县级以上妇联委托的家庭暴力案件,为来访的家暴受害者进行检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有效证据。

家暴损伤鉴定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要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依法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鉴定,并对鉴定意见负法律责任。

2.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为来访的家暴受害者进行检验鉴定,按照相关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限完成检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有效证据。

3. 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要加强家庭暴力社会危害性的宣传,提高人们对家庭暴力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扼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4.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及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保守家暴受害者的个人隐私。

受案方式是:

1. 受理司法机关委托的家庭暴力鉴定案件。

2. 受理县级以上妇联委托的家庭暴力案件。根据家暴受害人的申请,由自治区或市、县(区)妇联出具鉴定委托书,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对其进行检验鉴定。

3.家庭暴力损伤鉴定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对收入低或经济不独立的家暴受害者,鉴定中心可降低收费标准,对确无经济来源的可减免收费。各级妇联组织要借国家反家暴法的颁布实施,积极争取当地财政,为鉴定机构提供支持;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将符合援助的家庭暴力损伤鉴定纳入法律援助事项,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有效帮助。